天使也好、魔鬼也罷,一旦他不愛你了,再好再壞也無濟於事,不愛就是不愛了,說你不好,挑你缺點都是藉口。

  愛一個人,可以沒有理由。但不愛時,一定會有很多藉口,來合理他的負心。

  儘管這些藉口,大多可笑至極。

  「我不能跟你在一起,因為我朋友都反對我們。」

  戀愛是兩人談的,分手卻搬出了閒雜人等。

  「我們分手吧,因為我家的貓不喜歡你。」

  兩人的愛情,到底干畜生何事?

  「我們祖宗有發誓,我們這兩個姓氏不能結合一起。」這是電視節目「戀情講義」裡一位觀眾被分手的理由,簡直滑天下之大稽。既然姓氏不合,當初何必開始?既然已經在一起了,再拿這早已知道事來分手,豈非欲加之罪!

  負心就負心了,不要再苦苦追問為什麼,真正的原因你問不到,你問到的多半也不會是真正的原因。不要翻出舊帳,「你說你永遠愛我」、「你當初說要照顧我一輩子的」……

  許下承諾,和實踐承諾是兩回事。當初信誓旦旦言猶在耳,而今景況依舊、人事卻全非,其實,他並沒有騙你,戀愛最初,每個人都期待「對了,就是這個人」,也都以為這次真的可以天長地久。說要永遠愛你的當時,是真心全意的,他並非存心騙你,如果早知道他最後會厭倦你,他是不會說出這番海誓山盟的。

  愛會變,變了就該放手。齜牙裂嘴逼問或苦苦哀求回頭,只會惹來嫌惡,讓最後一點美好與留戀都煙消雲散。

  如果可以,給對方一個美麗而蒼涼的揮別手勢,然後,轉身,讓對方看著你的背影一點一點消失。

  如果不行,就矇住眼、捂著耳,斷絕和他一切往來和遐想,不必急著「不是情人、還可以是朋友」,等待時間把熱戀傷痛減緩、愛戀情誼變淡,等一切成了歷史再說。

  愛過就算,不愛了就放。

  分手,也是一種愛情的結局。

 

引自『愛情的十種智慧』小彤◎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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